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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3CrMoV9-10钢板牌号表示方法:
根据EN 10020的规定,13CrMoV9-10为合金特种钢。数字代号为:1.7703,属于欧标压力容器用钢板的一种。
在13CrMoV9-10中:
“13”是指平均含碳量为0.13%左右,
“Cr”是指合金元素-铬,
“Mo”是指合金元素-钼,
“V”是指合金元素-钒,
“9-10”是指平均钼含量为0.9%~1%左右。
二、13CrMoV9-10钢板的执行标准:
欧洲标准:EN 10028-2。
本文采用:EN 10028-2-2017版。
三、13CrMoV9-10钢板的交货状态:
厚度150mm以下以正火+回火交货,厚度150mm~250mm以淬火+回火交货。
正火温度:930℃~990℃。
淬火温度:930℃~990℃。
回火温度:675℃~750℃。
注:如果在询单和订货时达成协议,钢牌号为13CrMoV9-10的合金钢可以以回火或正火状态交货,或者在特殊情况下,如双方商定,可以以非热处理状态交货。
在这些情况下,试样应按表3所示的正常交付条件下进行测试。
四、13CrMoV9-10钢板的化学成分:
1.表1中规定的值为熔炼分析值。
2.成品分析超出表1中规定的熔炼分析值的范围应当符合表2的规定。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1.在表中没有列的元素,除非为了改善浇铸,没有买方同意,不得有意往钢中添加。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防止炼钢使用废钢和其他材料时带进对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有害的元素。
2.在定货时可以商定,规定较低的*大铜含量和/或*大铜+锡含量,如Cu+6Sn≤0.33%,又如考虑到成形性,仅规定*大铜含量。
3.应测定熔炼A1含量,并在检验文件中注明。
表2 成品分析相对于表1规定熔炼分析值的允许偏差
注:如果对一炉钢进行多次成品分析,并且确定的单个元素的含量不在熔炼分析规定的化学成分的允许范围内,则只允许超过允许的*大值或低于允许的*小值,但一炉钢不能同时超过这两个值。
五、13CrMoV9-10钢板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表3 力学性能(适用于横向试样)
注:对于一般交货状态为正火+回火的厚度范围产品,可以商定为交货状态为淬火+回火。
表4 高温下0.2%屈服强度的*小值
注:1.这些值对应相关的趋势曲线的较低值部分,此曲线根据EN10314绘制,置信区间约为98%(2秒)。
2.根据EN 10314不能确定Rp0.2,至今仍认为其*小值段较分散。
六、13CrMoV9-10钢板的抗氢致开裂性能:
1.碳钢和低合金钢在暴露于含H2S的腐蚀性环境(通常称为“酸性环境”)时可能容易开裂。
2.在询单和订货时,需进行评估抗氢致开裂性能的测试。
七、13CrMoV9-10钢板的脆性:
1.在大约400℃至500℃的环境中,CrMo钢可能发生脆变。这个脆变性可以在实验室中模拟,就是所谓的分步冷却试验。在此试验中试样经受温度--时间循环。
2.在分步冷却试验前或后用过渡曲线的变化来衡量脆变。
3.可以在询单和订货时商定确定分步冷却试验。
八、13CrMoV9-10钢板的模拟焊后热处理:
焊接信息见EN 1011-1和EN 1011-2。
过度的焊后热处理(PWHT)会降低力学性能。在消除应力处理时应参照以下温度参数:
P=Ts(20+lgt)/1000
其中
Ts为消除应力处理温度,单位为K,以及t为保持的时间。
如果超过临界值(Pcrit),买方应该在询单和订货时告知制造商,并在适当的情况下,可以同意对模拟热处理样品进行测试,以检查经过这种处理后,根据PED的基本安全要求,本文件中规定的性能是否仍然有效。
九、13CrMoV9-10钢板的订货内容:
用户应在询价和订货时提供下列信息:
a)数量;
b)扁平产品的类型;
c)规定尺寸偏差、外形及质量的欧洲标准,以及如果相关的欧洲标准允许用户的一些要求,如:边缘状态或偏差类别,其它规定信息;
d)产品的公称尺寸;
e)本欧洲标准的编号;
f)钢的名称或数字;
g)交货状态:如果与标准中指定的通常的交货状态不同;
h)现行的检验文件。
十、13CrMoV9-10钢板的尺寸及偏差:
见EN 10028-1。
十一、13CrMoV9-10钢板的表面质量:
见EN 10028-1。
十二、13CrMoV9-10钢板的内部质量:
见EN 10028-1。
十三、13CrMoV9-10钢板的冶炼方法:
见EN 10028-1。
十四、13CrMoV9-10钢板的检验:
见EN 100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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